程序概述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程序
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三、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内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1998-10-20国税函[1998]182号)等法律的规定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开通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的开通时间为1月1日-6月9日,汇算清缴,在此期间纳税人都可以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因各种原因导致年度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成功的,企业汇算清缴,应及时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按现行上门申报规定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法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网上不再受理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业务,仍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现行上门申报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