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申请提供信息的,工商年报建邺,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申请,也可以当面申请,由各级办公室统一受理。当面申请的,栖霞工商年报,由办公室接待人员当场记录。申请书或申请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明、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二)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及用途;
(三)申请时间。
*十七条 办公室受理要求提供信息的申请后,应及时转告承办该信息的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部门除可以当时答复或提供的外,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区别下列情况予以答复或提供:
(一)属于已经公开的信息,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渠道;
(二)属于公开范围但尚未公开的,应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并同时将该信息公开发布;
(三)被申请的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别处理的,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
(四)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五)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掌握范围的,建邺工商年报,直接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的,告知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一)政务公开组织**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建立,**责任制落实,工商年报,开展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检查监督、考核评比等情况;
(二)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情况;
(三)依照本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要求,实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群众评价情况;
(五)上级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对下级按上述内容进行考核,对本各部门重点考核上述*(二)、(三)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