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政务公开**小组办公室起草年度考核方案及量化标准,工商年报,经**小组审定后安排部署;
(二)被考核单位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和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综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上报政务公开**小组会议确定考核等次,经党组审定后通报结果,实施奖惩。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申请提供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申请,也可以当面申请,由各级办公室统一受理。当面申请的,由办公室接待人员当场记录。申请书或申请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明、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二)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及用途;
(三)申请时间。
*十七条 办公室受理要求提供信息的申请后,应及时转告承办该信息的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部门除可以当时答复或提供的外,工商年报代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区别下列情况予以答复或提供:
(一)属于已经公开的信息,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渠道;
(二)属于公开范围但尚未公开的,应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并同时将该信息公开发布;
(三)被申请的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别处理的,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
(四)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建邺工商年报,直接告知申请人;
(五)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掌握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栖霞工商年报,如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的,告知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