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软件着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安德门会计师事务所,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着作权人许可,鼓楼会计师事务所,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复制或者部分复制着作权人的软件的;
(7)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着作权人的软件的;
(8)故意避开或者破坏着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着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9)故意删除或者许可他人行使着作权人的软件着作权的。
行为人违反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委托创作的作品 摄影师接受他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属于委托作品。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末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n由此可见,一些摄影师接受个人或者单位委托创作的摄影作品,如果事先没有合同约定,这些摄影作品的着作权就属于作者。比如一些摄影工作室为顾客拍摄的**照,如果和顾客没有事先的约定,会计师事务所,作品的版权就是属于摄影师或者工作室的。如果顾客把这幅作品随便使用在任何商业用途,摄影师作为作品的版权拥有者都可以追究使用者的责任。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摄影师也不可以随便使用这幅作品,因为摄影作品的使用还必须尊重被摄者的**